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邹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924********02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1322民初2347号
案号
(2020)川1322执5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营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邹林于2020年1月1日前给付原告胡建平借款3万元,于2020年1月31日前给付原告胡建平借款2万元(如果在约定的期间没有足额给付,从分别约定的应给付时间起以未给付余额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至分别给付清楚之日止)。二、被告王万寿作为该债务的连带责任担保人对上述第一项给付内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王万寿承担的连带给付责任,可以向邹林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营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4-26
发布时间
2020-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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