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冷辉凡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922********14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0922民初308号 |
案号 |
(2020)鄂0922执5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冷辉凡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胡安华借款本金122万元及利息(利息自借款之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以122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24%计算);二、驳回原告胡安华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时间 |
2020-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