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115********51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115民初9341号 |
案号 |
(2020)鄂0115执7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张峰向原告马武义偿还借款2164200元;如逾期付款加倍支付延迟利息。并承担诉讼费1205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11 |
发布时间 |
2020-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