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辉耀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23********02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2823民初692号 |
案号 |
(2020)鄂2823执19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巴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田辉耀偿还原告向启明借款本金15500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本金15500元自2019年2月2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向启明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2元,减半收取156元,由原告向启明负担62元,被告田辉耀负担9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巴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