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美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932********032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2932民初1178号
案号
(2020)云2932执2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鹤庆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伟基、刘美芬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偿还原告叶旺林借款30万元。二、由被告张伟基欠原告孙丽琼人民币30万元,已归还本息409500元;再由被告继续归还原告借款本息80000元,于2019年11月11日当庭支付10000元,2020年2月24日前支付30000元,2021年2月24日前支付40000元。三、由被告张伟基在本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归还原告叶旺林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从2018年12月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随本金结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鹤庆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4-26
发布时间
2020-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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