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田茂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124********21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823民初865号
案号
(2020)云2823执7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勐腊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田茂均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何继洪支付劳务费38225元;二、驳回原告何继洪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7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219元,由原告何继洪负担24元,被告田茂均负担19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勐腊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9-01
发布时间
2020-09-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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