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隆海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6********36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221民初2201号
案号
(2020)桂0206执12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韦子羡、隆海燕共同向原告柳州市丰顺农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59951元及利息(利息以59951元为本金,从2019年6月1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50%计付至被告还清货款之日止)。本案受理费129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韦子羡、隆海燕负担。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4-21
发布时间
2020-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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