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蓝平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231********4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203刑初351号
案号
(2020)桂0203执18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陈飞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8月7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罚金应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二、被告人蓝平玉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8月7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罚金应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三、被告人罗鸣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8月8日起至2021年8月7日止;罚金应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四、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以及银行卡、电脑等物品,均予以没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5-19
发布时间
2020-09-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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