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蓝平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231********45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203刑初351号 |
案号 |
(2020)桂0203执18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陈飞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8月7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罚金应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二、被告人蓝平玉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8月7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罚金应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三、被告人罗鸣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8月8日起至2021年8月7日止;罚金应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四、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以及银行卡、电脑等物品,均予以没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19 |
发布时间 |
2020-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