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00112********61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渝0113民初1021号
案号
(2020)渝0113执56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杰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正京广告部巴南区正京广告制作部定金和预付款共计8720.12元; 二、驳回原告正京广告部巴南区正京广告制作部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0-09-14
发布时间
2020-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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