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秦瑞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226********56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12民初12835号
案号
(2020)京0112执63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秦瑞强支付原告段丽明柴油费用102 424元,分二期支付,于2020年7月5日前支付50 000元,余款52 424元于2020年10月1日前付清;二、如被告秦瑞强未按上述指定期间给付任意一笔款项,原告段丽明有权就全部剩余债权申请强制执行;三、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88元,由原告段丽明负担294元,被告秦瑞强负担294元,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07-21
发布时间
2020-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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