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伏勇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523********76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沪0114民初5097号
案号
(2020)沪0114执48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巨商(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疏果(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20万元:一、被告巨商(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疏果(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2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利息损失;二、被告伏勇军对被告巨商(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疏果(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0-07-01
发布时间
2020-09-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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