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陆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22********09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20民初19863号 |
案号 |
(2020)沪0120执35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志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返还原告钱晓燕购车款170,000元; 二、被告上海志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偿付原告钱晓燕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70,000元为本金,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3倍计算); 三、被告陆勇对被告上海志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时间 |
2020-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