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景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625********05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4324民初425号 |
案号 |
(2020)新4324执5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巴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景新欠原告张亚斌鱼款22277元,于2019年10月30日前全部付清,如被告在2019年10月30日前不能按时支付,则按照20‰的利息损失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案件受理费355元,减半收取177.5元,由被告李景新承担,于2019年10月30日前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巴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