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魏化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201********4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201民初3052号 |
案号 |
(2020)新2201执18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伊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魏化哲赔偿原告金强各项损失100000元整,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5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剩余50000元;二、若被告魏化哲未按期支付第一笔赔偿款,原告有权就100000元赔偿款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当事人就此事再无任何纠纷;案件受理费2610元,减半收取1305元,由原告金强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时间 |
2020-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