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化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201********4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2201民初3052号
案号
(2020)新2201执18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伊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魏化哲赔偿原告金强各项损失100000元整,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5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剩余50000元;二、若被告魏化哲未按期支付第一笔赔偿款,原告有权就100000元赔偿款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当事人就此事再无任何纠纷;案件受理费2610元,减半收取1305元,由原告金强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7-14
发布时间
2020-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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