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节恩斯·胡尔曼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24********35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新2324民初2365号
案号
(2020)新2324执4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麦拉提汗·阿合麦特、贾美西·胡尔曼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15000元(2018年3月6日至2019年6月5日的利息,50000元×2%×15个月),此款于被告2019年6月6日之前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15000元(2018年3月6日至2019年6月5日的利息,50000元×2%×15个月);2019年12月5日之前偿还本金15000元及利息3600元(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12月5日的利息,30000元×2%×6个月);2020年6月5日之前偿还本金15000元及利息1800元(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6月5日的利息,15000元×2%×6个月)。 二、被告节恩斯·胡尔曼、努尔巴提·木哈买提对上述被告麦拉提汗·阿合麦特、贾美西·胡尔曼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608元,邮寄送达费180元,合计788元,由被告麦拉提汗·阿合麦特、贾美西·胡尔曼负担,此款于2020年6月5日之前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4-13
发布时间
2020-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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