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节恩斯·胡尔曼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4********3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新2324民初2365号 |
案号 |
(2020)新2324执4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麦拉提汗·阿合麦特、贾美西·胡尔曼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15000元(2018年3月6日至2019年6月5日的利息,50000元×2%×15个月),此款于被告2019年6月6日之前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15000元(2018年3月6日至2019年6月5日的利息,50000元×2%×15个月);2019年12月5日之前偿还本金15000元及利息3600元(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12月5日的利息,30000元×2%×6个月);2020年6月5日之前偿还本金15000元及利息1800元(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6月5日的利息,15000元×2%×6个月)。 二、被告节恩斯·胡尔曼、努尔巴提·木哈买提对上述被告麦拉提汗·阿合麦特、贾美西·胡尔曼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608元,邮寄送达费180元,合计788元,由被告麦拉提汗·阿合麦特、贾美西·胡尔曼负担,此款于2020年6月5日之前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