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英特凯阀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37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丰民初字第5921号 |
案号 |
(2018)闽0503执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南安市利达五金工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1800万元、利息79.56万元,并支付自2015年9月1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复利;二、被告南安市利达五金工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支付律师代理费4.77万元及保全费用0.5万元;三、被告英特凯阀门有限公司、岑利泽、蔡雀飞、蔡吉林、周嘉萍、蔡建设、王丽琴对上述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南安市利达五金工业有限公司追偿;四、被告中宇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第一项借款本金1800万元、利息79.56万元及自2015年9月11日起至2016年5月27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复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南安市利达五金工业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8-01-09 |
发布时间 |
2018-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洪赞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83793779586J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安市英都恒阪阀门基地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