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303********154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9民终1300号
案号
(2020)赣0926执2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卢希山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李幸借款本金569754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按实际应归还本金计自2015年11月17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还清时止);二、确认江西友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金569754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按实际应归还本金计自2015年11月17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还清时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叶大忠、江西友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何玲对上述借款中本金12661.2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按实际应归还本金计自2015年11月17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还清时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江西友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卢希山追偿;五、叶大忠、江西友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何玲在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卢希山追偿;六、驳回李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铜鼓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6-08
发布时间
2020-09-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