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303********15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9民终1300号 |
案号 |
(2020)赣0926执2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卢希山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李幸借款本金569754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按实际应归还本金计自2015年11月17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还清时止);二、确认江西友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金569754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按实际应归还本金计自2015年11月17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还清时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叶大忠、江西友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何玲对上述借款中本金12661.2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按实际应归还本金计自2015年11月17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还清时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江西友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卢希山追偿;五、叶大忠、江西友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何玲在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卢希山追偿;六、驳回李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铜鼓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时间 |
2020-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