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邯郸市邦德高科电器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515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402民初2004号
案号
(2020)冀0402执12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张焕平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邯郸县华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379967元并支付利息(以1379967元为基数,自2013年8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二、邯郸市邦德高科技电器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三、驳回邯郸县华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934元,由张焕平、邯郸市邦德高科技电器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7-31
发布时间
2020-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焕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247651545543
登记机关
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成安县未村西邯大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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