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永州市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68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1129民初2222号 |
案号 |
(2020)湘1129执3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蒋思正、蒋小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红艳借款本金2,043,375元及利息(利息以2,043,375元为基数,从2016年10月18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二、限被告蒋思正、蒋小兰、永州市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红艳购房款1,329,958元及利息(利息以1,329,958元为基数,从2019年7月1日起至购房款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三、限被告蒋思正、蒋小兰、永州市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红艳利息307,900元;四、驳回原告陈红艳的其他诉讼请求。以上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8,125元,由被告蒋思正、蒋小兰、永州市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时间 |
2020-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双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129796897385A |
登记机关 |
江华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阳华路华银国际财富中心6号楼商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