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贵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727民初424号 |
案号 |
(2020)川0727执2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四川贵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武小斌劳动报酬9700元和材料款2000元合计11700元及其资金利息,限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资金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计息时间自2019年6月1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武小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四川贵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四川贵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时间 |
2020-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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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程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381210105679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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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阆中市通济渠街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