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501********52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沪0114民初05179号
案号
(2019)沪0114执25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颐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上海同申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货款69,469.62元,具体支付日期如下:2018年5月至6月每月月底之前各支付2,000元,同年7月1日之前支付10,000元,同年7月至2020年8月每月月底前各支付2,000元,2020年9月底之前支付3,469.62元;二、如被告上海颐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届时未按上述第一项确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的,则原告上海同申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上海颐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本案中未履行的全部债务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被告王超对被告上海颐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19-04-11
发布时间
2019-07-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沪0114执2529号
立案日期
2019-04-11
执行法院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69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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