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红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21********5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赣0721民初781号 |
案号 |
(2019)赣0721执恢1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赣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赣州润禾电子有限公司、张红伟所欠原告尧小毛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5%自2015年2月16日起计算至还清之日止)。被告赣州润禾电子有限公司、张红伟于2016年7月7日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费26920元,减半收取13460元,由被告赣州润禾电子有限公司、张红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08-06 |
发布时间 |
2020-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