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306********05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306执1288号 |
案号 |
(2020)鲁0306执恢1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淄博天瑞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苗士静、吕猛人民币170 314.42元;二、被告淄博天瑞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苗士静、吕猛以欠款170 314.42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4.35%计算的利息;三、被告孙磊对被告淄博天瑞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苗士静、吕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 910.00元,由原告苗士静、吕猛负担221.00元,被告淄博天瑞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孙磊负担3 689.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时间 |
2020-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