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津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074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青民二(商)初字第2401号 |
案号 |
(2016)沪0118执016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上海津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彩垒工贸有限公司价款286,162.25元并偿付逾期利息6,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682.40元,减半收取计2,841.20元,保全费2,020元,合计4,861.2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16-02-29 |
发布时间 |
2016-04-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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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志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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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望东南路229号1栋B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