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一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228********58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开民初字第01208号 |
案号 |
(2016)豫0191执9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跳舞熊纸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河南托利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偿还货款400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自2015年1月1日至本判决确定付款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东莞市通标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市新隆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高一峰、刘鲲对本判决第一项所判决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被告东莞市纸林纸业有限公司、李伟杰对本判决第一项所判决款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01-26 |
发布时间 |
2016-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