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陕西天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11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陕0202民初23号 |
案号 |
(2020)陕0202执恢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9)陕0202民初23号一、被告陕西天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程更旺归还借款300万元。二、驳回原告程更旺对被告陕西天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原告程更旺对被告方士宇、高勇的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5420元,减半收取计32710元,原告程更旺负担17281元,被告陕西天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5429 元。(2019)陕0202执异26号一、追加陕西天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王志峰、张永林 为本案被执行人。二、王志峰、张永林以其认缴出资为限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程更旺履行本院(2019)陕0202民初2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务、诉讼费用及执行相关费用。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20 |
发布时间 |
2020-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肖万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2006611893659 |
登记机关 |
铜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黄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