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621********0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1621刑初107号 |
案号 |
(2020)川1621执10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姚军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11日起至2019年7月10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二、对被告人姚军的违法所得2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8-18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