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3130********73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2827刑初148号
案号
(2020)鄂2827执5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来凤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范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7月20日(被抓获之日)起至2019年3月19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范林退赔人民币160元发还给被害人吕鹏。三、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美工刀1把、起子1个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来凤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5-22
发布时间
2020-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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