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526********09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504民初2646号 |
案号 |
(2020)云2504执15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弥勒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德友、王文斌、杨洋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乐政煌、李桂仙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按照月利率1%的标准支付自2019年7月24日起至实际借款还清之日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被告王德友、王文斌、杨洋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弥勒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23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