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526********14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2504民初3478号 |
案号 |
(2020)云2504执18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弥勒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孙荣、杨艳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鲁秀芬借款本金465000元及自2015年2月9日至2018年10月9日的利息46245.2元(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合计511245.2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500元,由原告鲁秀芬负担6385元,被告孙荣、杨艳负担711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弥勒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