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黎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302********152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305民初2456号
案号
(2020)桂0305执14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申喜娟偿还原告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截至2019年7月1日的利息、罚息、复利40528.33元,此后的复利以应付未付利息为基数,以每月20日为结息日,执行年利率13.5375%计算至实际清偿借款利息之日止;二、被告史俊军、申卫江、黎江、申春喜对被告申春喜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6-08
发布时间
2020-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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