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荣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223********2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221民初1313号 |
案号 |
(2020)桂0206执14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韦荣斌向甘翠容支付货款24,370元;二、韦荣斌向甘翠容支付违约金(截至2019年4月30日的违约金为8,204.34元,此后的违约金计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以货款24,37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付);三、驳回甘翠容对韦直忠的诉讼请求;四、驳回甘翠容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给付金钱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款项汇入户名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广西柳江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254612010110272179,汇款时请注明该案的案号及原告姓名)。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案受理费614元(甘翠容已预交),减半收取307元,由韦荣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