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黎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302********15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305民初2458号 |
案号 |
(2020)桂0305执14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与被告申喜娟的《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363802186848442);二、被告申喜娟偿还原告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借款本金人民币26万元,并支付截至2019年7月1日的利息、罚息、复利11188.87元,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个人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三、被告史俊军、申卫江、黎江、申春喜对被告申喜娟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