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向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383********41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0118民初9582号 |
案号 |
(2020)渝0118执43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9)渝0118民初9582号由被告向勇、邓莉在本判决生效后 3 日内支付原告左孝玉货- 3 -款 19 740 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146 元,由被告向勇、邓莉负担(此费原告左孝玉已预交,限被告向勇、邓莉于本判决生效后 3 日内直付原告左孝玉)。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