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215********6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陕0726民初605号
案号
(2020)陕0726执5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强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健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付原告唐付忠工程欠款136000元及利息(从2019年9月2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35%计息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20元,减半收取1510元,由被告王健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强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0-08-19
发布时间
2020-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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