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仲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125********41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702民初3197号
案号
(2020)赣0702执19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双方当事人核算并确认:截止2020年4月17日,被告卢仲杰尚欠原告王洪勇借款本金700000元、利息308000元(自2018年7月3日起至2020年4月17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律师费6000元;二、还款计划如下:被告卢仲杰于2020年6月22日前向原告王洪勇支付利息100000元、律师费6000元;被告卢仲杰于2020年8月30日前向原告王洪勇归还剩余款项908000元及利息(该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4月17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三、上述款项,如被告卢仲杰有任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原告王洪勇有权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告卢仲杰一次性支付尚欠的借款及利息,并支付自逾期之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三、原告王洪勇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案件受理费6799(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卢仲杰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7-08
发布时间
2020-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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