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229********00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9民初5549号 |
案号 |
(2020)京0119执6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许磊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霍桂满借款本金100 000元,于2020年5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 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15 000元,以上共计415 000元;二、如许磊未按本调解协议第一项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需另行支付霍桂满以415 000元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12月31日起至本调解协议第一项约定的全部款项实际偿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三、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任何争议;四、案件受理费35 元,由霍桂满负担(已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3-31 |
发布时间 |
2020-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