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881********51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15民初2280号 |
案号 |
(2020)沪0115执180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许杰应归还原告顾青借款人民币38万元,该款自2020年7月至11月期间于每月4日前支付1万元,自2020年12月起于每月4日前支付3万元,直至付清; 二、若被告许杰未按时足额履行上述任意一期付款义务,原告顾青有权立即就剩余全部未清偿款项一并申请执行,被告许杰还应支付原告顾青以未清偿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算的利息; 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000元,减半收取计3,50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人民币4,060元,由被告许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