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宁都华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59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30民初3971号 |
案号 |
(2020)赣0730执5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西临川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游海荣工程款552194元及利息(自2017年10月15日起至付清款项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二、被告宁都华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其所欠被告江西临川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工程款26525704.88元范围内对上述工程款本息承担支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322元,由被告江西临川建筑安装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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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颖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30685968726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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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新庄村17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