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425********06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431刑初56号 |
案号 |
(2020)陕0431执2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王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10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二、被告人韩广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10日起至2021年7月9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三、责令被告人王猛、韩广锐共同退赔被害人郝高会经济损失3579元、退赔被害人王妙妙经济损失1352元、退赔被害人赵淑琴经济损失1954元、退赔被害人张讲元经济损失2173元、退赔被害人马文海经济损失3419元、退赔被害人田罗子经济损失2678元、退赔被害人高会芝经济损失1665元、退赔被害人吴立社经济损失2533元、退赔被害人李小云经济损失1661元。(限判决生效后30日内履行)。四、已被侦查机关扣押的物品由侦查机关依法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