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昌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198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1128民初193号
案号
(2019)赣1128执8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鄱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西昌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肖修灿工程款818283.21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其中尚欠工程款96000.33元从2017年2月1日起算,尚欠工程款142282.88元从2017年10月2日起算,尚欠工程款58万元从2018年5月17日起算,计算至还款日止);二、驳回原告肖修灿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 618元,减半收取6 309元,由被告江西昌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鄱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9-05-22
发布时间
2019-05-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赣1128执886号
立案日期
2019-05-22
执行法院
鄱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818283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方正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128731981359Y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芦田集镇政府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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