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红河思源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857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2504民初463号
案号
(2019)云2504执10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弥勒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红河思源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云南弥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800000元,支付截至到2018年10月20日产生的利息、逾期利息、复利832189.22元,合计4632189.22元;并支付自2018年10月21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产生的逾期利息及复利[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0606012251141017510000082)、《借款展期协议》(合同编号为:0606012251161017110000095)约定的利率计算]。二、若被告红河思源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不能清偿上述款项时,原告云南弥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对位于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小区C区17号房屋(弥勒市房他证[2004]字第00031387号)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被告红河思源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继续清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858元,减半收取计21929由被告红河思源工程发展有限公司、陈雨泽、陈雨楠、陈兴超、杨映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弥勒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19-05-20
发布时间
2019-08-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云2504执1026号
立案日期
2019-05-20
执行法院
弥勒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4632189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526778575032R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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