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东绘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221********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桂0203民初2567号 |
案号 |
(2020)桂0203执恢3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余可杏与被告广西茂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御龙豪庭认购协议》无效;二、被告广西茂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原告余可杏的购房订金人民币100000元;三、被告茂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余可杏支付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以人民币100000元为基数,从2016年2月26日起计至被告清偿之日止);四、被告广西柳州市柳江县亨宝投资有限公司对被告广西茂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上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驳回原告余可杏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21元,诉讼保全费人民币1020元,两项合计人民币334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西茂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柳江县亨宝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