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中意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94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22民初479号 |
案号 |
(2020)豫0122执33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郑州中意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李长江履约保证金5,000,0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计算: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以250万元为基数计算利息;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500万元为基数计算利息,均按年利率6%计算); 二、郑州中意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李长江临建费用1,126,537.5元; 三、驳回李长江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7,850元,保全费5,000元,由郑州中意实业有限公司负担61,435元,由原告李长江负担1,41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唐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2234940792XH |
登记机关 |
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中牟县汽车产业园(郑庵镇刘巧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