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尹哲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203********20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0204民初497号 |
案号 |
(2020)豫0205执恢1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尹哲兵欠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借款共计268489.58元,被告尹哲兵自2016年5月起至2017年4月止于每月15日前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偿还3000元,并于2017年5月1日前将剩余232489.58元借款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偿还完毕。 案件受理费5327元,减半收取2663.5元,由被告尹哲兵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