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904********06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903民初259号 |
案号 |
(2020)冀0903执15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120500元。二、被告崔勇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61477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04元,被告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负担2310元,崔勇负担1250元,原告负担124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