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邵海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620********45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002民初3361号 |
案号 |
(2020)鲁1002执35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邵军、邵海燕共同偿还申请人代为偿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环翠支行的贷款本金323113.5元、利息3461.2元、罚息66.22元、案件受理费3189元、财产保全费2420元、律师费10000元,合计342249.92元;2、被申请人邵军、邵海燕支付邵秀兰代为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缴纳的税费81315.24元3、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二被申请人负担717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上费用暂计:430735.1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24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