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韩丽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01********454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1702民初5247号
案号
(2020)鲁1702执17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申请人: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店支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02321752473w住所地: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许店村西。被申请人:付燕霞,女,汉族,身份证号:372901197908154543,住址:菏泽市牡丹区黄堽镇付庄057号,电话:13854023015.被申请人:付洪前,男,汉族,身份证号:372901197703184516,住址:菏泽市牡丹区黄堽镇付庄305号,电话:15153062345.被申请人:韩丽敏,女,汉族,身份证号:372901198008064541,住址:菏泽市牡丹区黄堽镇黄堽村251号,电话:18853001770.被申请人:付国瑞,男,汉族,身份证号:372901198611260272,住址:菏泽市牡丹区北城办事处付堂村7号,电话:15264404444.被申请人:韩星慈,男,汉族,身份证号:372901195802084319,住址:菏泽市牡丹区黄堽镇黄堽大街045号,电话:13305403990.被申请人:付红涛,男,汉族,身份证号:372901198103244516,住址:菏泽市牡丹区黄堽镇付庄057号,电话:18653055567.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8-12
发布时间
2020-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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