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82********29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108民初5349号 |
案号 |
(2020)豫0108执16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叶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天顺货款357820元,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934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叶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