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281********0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903刑初356号 |
案号 |
(2020)冀0903执16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浩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刑期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2月3日起至2019年10月2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二、追缴被告人李浩违法所得5000元返还被害人佟二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21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